各级团组织:
为表彰先进,树立楷模,推动我校共青团改革发展,校团委拟于今年“五四”期间表彰2018-2019学年度“暨南大学五四红旗团委”“暨南大学五四红旗团总支”“暨南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等奖项。经基层团组织申报,公开评审,团委委员扩大会议讨论通过,决定授予文学院团委等16个单位“五四红旗团委”称号,国际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团总支等15个单位“五四红旗团总支”称号,国际学院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2018级团支部等52个单位“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拟表彰名单附后。
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天,从即日起至5月2日,如对受表彰名单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时间内向学校团委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附件2:2018-2019学年度暨南大学五四红旗团总支拟表彰名单
uploadfile/2019/0426/20190426100353790.docx 附件3:2018-2019学年度暨南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拟表彰名单 uploadfile/2019/0426/2019042610051466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