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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暨南大学第四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05 03:49:07
内容来源:校团委

各学院(研究院)团委、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巩固学生会深化改革成果,支持和引导学生会、学生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更好服务广大同学现开展暨南大学第四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规模及名额分配

依据章程有关学生代表要求,暨南大学第四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拟选拔代表共计347名。本次代表选拔以学院(研究院)为单位,选拔人数按照各学院人数比例进行分配(名额详情见附件1)。

二、代表资格条件

1.暨南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上进,作风务实,乐于奉献;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具备一定履职能力

三、产生办法

班级团支部推荐(港澳台侨学生经班委会推荐)、学院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各学院代表名额原则上依照各学院学生会所联系学生人数按比例分配,代表名额不足3人的以3人计。

四、工作安排

1.根据《广东普通高等学校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指引》及学生组织改革要求,新一届学生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需为学生代表

2.各学院选拔的代表要覆盖各个年级,其中校、院学生会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40%代表一般不少于25%

3.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流程选拔代表,在67日(周五)12:00前将拟推荐的代表名单(附件2)加盖学院公章后交至石牌校区行政楼328室或番禺校区W2-215电子版材料发至工作邮箱

联系人: 聂老师,联系电话:020-85220475

工作邮箱: xdh@stu.jnu.edu.cn

 

附件:1.暨南大学第四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docx

               2.暨南大学第四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信息汇总表.docx


                            

                                          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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