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区团工委、学院(单位)团委、青协分会:
为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通过选树一批志愿服务先进典型,展示青年志愿者的理想信念、爱心善意、责任担当,引导广大青年学生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树立乐于助人、勇于担当的品质,营造和谐、文明、进步、互助的校园人文环境,助力学校“双一流”和高水平大学建设,我校将开展2021年优秀志愿服务集体、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2021年在志愿服务方面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
二、奖项设立
暨南大学优秀志愿者、暨南大学优秀志愿服务指导老师、暨南大学优秀志愿服务队、暨南大学志愿服务先进单位
三、评选条件
(一)暨南大学优秀志愿者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高尚,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2.积极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事迹突出,2021年参与志愿服务时长累计达50小时以上(以i志愿系统数据为准),已办理志愿者证;
3.成绩优异,无不及格科目;
4.原则上,一个团队申报人数不得超过所在团队成员总数的五分之一。
(二)暨南大学优秀志愿服务指导老师
1.担任服务队指导老师一年以上,积极促进志愿服务各项工作开展;
2.指导服务队明确定位、理念、特色,对团队事务统筹有序、认真负责,每年亲身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三次以上;
3.原则上,每个学院、单位不得超过2人。
(三)暨南大学优秀志愿服务队
1.我校正式注册服务队,且符合我校志愿服务队管理相关规定;
2.成立一年以上,年人均参与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30小时(以i志愿系统数据为准);
3.具有良好的志愿服务理念、鲜明的志愿服务特色,相对稳定的志愿服务对象,组织架构完善;
4.“i志愿”系统管理规范,具有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和社会影响力;
5.原则上,申报团队数不得超过所在学院、单位服务队总数量的三分之一(不足一支时取整数)。
(四)暨南大学志愿服务先进单位
1.高度重视志愿服务工作,制度完善、责任明确;
2.积极组织开展各项志愿服务活动,宣传到位,实效显著;
3.所在单位青年学生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热情度高;
4.志愿服务项目品牌化、专业化发展运行良好,具有较好社会影响力。
四、申报方式
申报集体、个人奖项需分别填写相应申报表(详见附件),经业务指导单位审核确认并签署意见,以学院(部门)为单位于3月16日前报送至校团委(汇总表请排序),电子版汇总后发送至邮箱otw@jnu.edu.cn,纸质材料交至行政楼304室。
五、评选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志愿服务评优是我校志愿服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我校志愿服务整体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意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通过优秀志愿服务集体、个人评选,促进我校志愿服务事业更好发展。
(二)精心组织,确保公平。各单位要根据通知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精心组织落实申报、评选及推荐工作,认真对待评选工作中的每一个细节,切实做到材料详实、方法得当、结果公正。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在学校评优秀、树榜样的基础上,加强宣传引导,通过优秀志愿者经验分享会、新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树立优秀志愿服务典型,营造浓郁的校园志愿文化氛围。
联 系 人:邓老师
联系电话:85227076
校团委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