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暨南大学2019年港澳台侨学生科技创新训练营的通知(预发)
发布时间:2018-12-14 10: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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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校区管理委员会,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学校“双一流”和高水平大学建设,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加强学风建设,根据我校港澳台侨学生教育培养工作的要求,鼓励和支持我校港澳台侨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着力培养港澳台侨拔尖创新人才,学校决定举办暨南大学2019年港澳台侨学生科技创新训练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成立暨南大学港澳台侨学生科技创新训练营工作小组,校团委、教务处、学生处、创业学院、科学技术研究处、社会科学研究处、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研究生院、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等部门作为成员单位,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团委。
二、培养周期
2018年12月至2019年6 月
三、培养方式
港澳台侨学生科技创新训练营将通过理论学习、实践实习、项目研究、专项竞赛、导师领航等五大模块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着力提升学员的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
(一)理论学习
针对不同学科学员开展理论学习,分设哲学社会科学班,自然科学班,科技发明制作班,根据班级类别,开设专题讲座、课程、论坛及经验分享会等。
(二)实践实习
充分利用校团委与团南沙区委共建的学生实习基地、“百企千人”实习计划和暨南大学社会实践基地等平台,组织学员开展形式多样的实践实习活动。同时,与校内外知名研究机构对接,走进研究院,深入科研一线,了解科技前沿。
(三)项目研究
要求每一位学员牵头或组队申报港澳台侨学生科技创新训练营专项项目。有计划地开展项目研究,并积极参加“挑战杯”等竞赛活动。对于获批立项的项目,学校将给予经费支持。
(四)专项比赛
举行科技创新训练营专项竞赛暨项目成果汇报会,通过现场展示、PPT讲演和专家问辨等形式进行。
(五)导师领航
邀请学校青年高层次人才担任训练营的指导教师,并为每一个班级配备导师,开展专项指导和帮助。
四、培养对象
港澳台侨学生科技创新训练营的培养对象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鉴于培养周期和方式等因素,以二年级本科生、一年级研究生为主;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品行端正;
(三)学业成绩良好,在学术科技创新等方面表现积极且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四)“攀登计划”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学校“挑战杯”等竞赛以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等立项项目的团队成员给予优先考虑。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把握导向。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举办港澳台侨学生科技创新训练营对于深化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和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意义,积极为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支持;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学员的选拔推荐工作,根据培养对象需具备的条件择优选拔推荐不多于5名学员(其中内招生不多于1名),于12月18日前将《暨南大学港澳台侨学生科技创新训练营学员推荐表》(请见附件1)和《暨南大学港澳台侨学生科技创新训练营学员推荐汇总表》(请见附件2)交至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团委,学校行政楼304室),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jnutzb2@126.com。工作小组将对各单位推荐的学员进行审核,遴选确定学员名单。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青年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对港澳台侨学生科技创新训练营进行持续宣传,扩大这项工作在广大师生中的影响,努力营造浓郁的学术氛围和良好的育人环境。
特此通知
附件1:暨南大学2019年港澳台侨学生科技创新训练营学员推荐表
附件2:暨南大学2019年港澳台侨学生科技创新训练营学员推荐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