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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南大学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挑战杯”等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创业竞赛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8-14 10:39:09
内容来源:

机关部处,直属单位,各校区、学部、学院、研究院: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营造浓郁的学术氛围和良好的育人环境,加强拔尖人才培养,并争取在“挑战杯”等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根据《暨南大学“挑战杯”竞赛等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创业竞赛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学校决定开展2026-2027学年暨南大学“挑战杯”等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创业竞赛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分为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限本科生)、科技发明制作和创业计划等四类项目。其中,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项目限定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5个类别内,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项目限定在机械与控制、信息技术、数理、生命科学、能源化工5个学科领域内。此外,项目必须是学生在校期间利用课余时间且由本人完成的非教学计划安排的研究项目,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以及在国际、国家和省级竞赛中获奖的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此外,每位指导老师指导项目不超过2

(二)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项目分为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申报个人项目的,申报者必须承担项目60%以上的研究工作,且合作者不得超过两人;凡申报者超过三人的作品,或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作品,须申报集体项目,且要确定一位学历最高的申报者为负责人。项目按学历最高的申报者划分为本科生、硕士研究生项目。创业计划项目必须组织跨专业的创业团队进行申报。

(三)设立港澳台侨学生和外国留学生专项项目。为进一步提高港澳台侨学生和外国留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水平,促进港澳台侨学生、外国留学生与内地学生融合发展,特设立港澳台侨学生和外国留学生专项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港澳台侨学生和外国留学生,且港澳台侨学生和外国留学生人数占团队人数的50%及以上。其他要求同上。

三、申报程序

(一)各单位要大力宣传,积极准备,组织师生认真学习《暨南大学“挑战杯”竞赛等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创业竞赛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的具体要求,做好立项申报的组织和审核工作。各单位要加大审查力度,对参评成员资格和参评作品内容进行审查把关。

(二)为提高项目的科学性、先进性和现实意义,各单位要积极组织相关专业教师,根据学科专业的发展趋势和研究热点拟定一系列项目选题供学生参考,具体办法由各单位决定。

(三)申报者需于2026922日(周)前,按照要求在暨南大学“挑战杯”官方网站(jnu.tiaozhanbei.net)申报,填写项目申报信息并完成提交。

(四)各单位可在系统上对项目申报书及参评成员资格进行审核并排序,且应于2026930日(周)前完成。

(五)材料报送。经学院(研究院)审核通过的申报者将项目申报书(由申报者在网上系统导出生成)报送至所在学院(研究院)团委,跨学院(研究院)的申报项目报送至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研究院)团委。各单位须于2026109日(周)前将电子版申报书及汇总表(含盖章扫描版)报送至学校团委邮箱:otw@jnu.edu.cn,申报书要求一式一份,不接受个人自行申报。

四、立项评审和资助

学校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诚信”的原则,组织专家从科学性、先进性、现实意义及参赛潜力等诸多方面,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并确定立项项目和资助经费。

五、执行要求

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省关于高校科研学术行为的有关规定和程序。申报者(项目负责人和团队成员)如有伪造或者变造申请材料的,学校团委将撤销当年申报项目资格;申报项目已决定资助的,将撤销原资助决定,追回已拨付的资助经费;剽窃他人科学研究成果、冒用指导老师科研成果或在科学研究中有弄虚作假等情节严重的行为,一经查实,由学校团委直接做出终止资助项目实施的决定。

六、结项要求

各立项项目须依据《暨南大学“挑战杯”等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创业竞赛项目结项成果验收标准(试行)》(详见附件),于202711月前完成项目总结工作,并按时提交结项成果相关资料。对于符合结项成果验收标准的项目,将予以结项并出具结项证明。


附件1暨南大学“挑战杯”等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创业竞赛项目结项成果验收标准(试行).pdf

附件22026-2027学年“挑战杯”等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创业竞赛项目汇总表.xlsx


暨南大学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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