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团委、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持续巩固深化我校学生会改革成果,支持和引导研究生会、研究生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更好地服务广大同学,现开展暨南大学第四十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规模及名额分配
依据章程有关研究生代表要求的规定,暨南大学第四十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拟选拔代表共计205名。本次代表选拔以学院(研究院)为单位,选拔人数按照各学院人数比例进行分配(详见附件1)。
二、代表资格条件
1.暨南大学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上进,作风务实,乐于奉献;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具备一定履职能力。
三、产生办法
经班级团支部推荐(港澳台侨学生经班委会推荐)、学院(研究院)研究生会组织选举产生,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各学院代表名额原则上依照各学院研究生会所联系研究生人数按比例分配,代表名额不足3人的以3人计。
四、工作安排
1.根据《广东普通高等学校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指引》及研究生组织改革要求,新一届研究生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校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需为研究生代表。
2.各学院选拔的代表要覆盖各个年级,其中校、院研究生会工作人员中的研究生代表一般不超过40%,女代表一般不少于25%。
3.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流程选拔代表,在6月1日(周一)12:00前将拟推荐的代表名单(附件2)加盖学院公章后交至石牌校区行政楼328室或番禺校区W2-215室,电子版材料发至工作邮箱。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0-85220475
工作邮箱:otw002@jnu.edu.cn
附件:
1. 暨南大学第四十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xlsx
2. 暨南大学第四十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信息汇总表.xlsx
校团委
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