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3-2024年度暨南大学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总)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经集体和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党组织和团组织推荐、学校团委审核、评审委员会评审,拟授予文学院团委等16个集体“暨南大学五四红旗团委”称号,拟授予文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2021级2班团支部等26个集体“暨南大学五四红旗团(总)支部”称号,拟授予史鹏玉等408名同志“暨南大学优秀共青团员”称号,拟授予万菲菲等156名同志“暨南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
现将以上拟表彰集体和个人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3日至7月7日。公示期间,如对拟表彰集体和个人有异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来访等方式向学校团委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实事求是。
联系单位:学校团委
联系电话:020-85221642
工作邮箱:otw@jnu.edu.cn
附件:拟表彰名单.pdf
学校团委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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