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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南大学关于举办暨南大学第十二届 “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12 11:52:40
内容来源:校团委

机关部处,直属单位,各校区、学部、学院、研究院: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暨南大学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广东“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等有关部署要求,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营造浓郁的学术氛围和良好的育人环境,根据《暨南大学“挑战杯”竞赛等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创业竞赛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学校决定举办第十二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

20241月至2月。

二、组织机构

(一)设立竞赛组委会,负责竞赛的组织领导工作。竞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学校团委,负责竞赛的日常事务。

(二)设立竞赛评委会,由本届竞赛组委会聘请的专家组成,负责参赛作品的评审工作。

(三)各学院(研究院)要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本学院(研究院)竞赛有关工作。

三、参赛对象

凡在学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均可申报参赛作品。硕博连读生、直接攻读博士生若在202471日前未通过博士资格考试的,按硕士研究生学历申报作品;本硕博连读生,按照四年、二年分别对应本、硕申报。博士研究生仅可作为项目团队成员参赛(不作项目负责人),且人数不超过团队成员数量的30%

(一)2022年学校“挑战杯”等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创业竞赛创业计划类立项项目,原则上须参加本届竞赛。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参赛,应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学院(研究院)和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报送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二)鼓励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类项目、“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等参赛。

(三)接受未获学校“挑战杯”立项的项目参赛。

四、竞赛内容

(一)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类:分为人工智能组、网络信息组、生命科学与医药组、新材料组、新能源组;

(二)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类:分为农林牧渔组、电子商务组、旅游休闲组;

(三)城市治理和公共服务类:分为政务服务组、金融服务组、消费生活组、医疗服务组、教育培训组、交通物流组;

(四)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类:分为环境治理组、可持续资源开发组、生态环保组、清洁能源应用组;

(五)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类:分为文化创意与工艺设计组、体育竞技组、文化交流组、经济与贸易组。

参赛团队应根据参赛作品实际情况,合理选择参赛类别。

同时,为进一步提高港澳台侨学生和外国留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水平,为港澳台侨学生和外国留学生学习创造更好的条件,鼓励港澳台侨学生和外国留学生积极参加“挑战杯”竞赛,学校决定在本届竞赛中设立港澳台侨学生和外国留学生专项赛。专项赛要求作品负责人为学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港澳台侨学生或外国留学生,团队成员中的港澳台侨学生或外国留学生人数占团队总人数的50%及以上。其他要求同上。

五、竞赛方式及步骤

按照全省、全国竞赛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确定本届竞赛的方式和步骤如下:

(一)竞赛分学院和学校两级进行。

(二)2024119日前,各参赛团队按照要求在暨南大学“挑战杯”竞赛网络系统(jnu.tiaozhanbei.net)申报参赛,填报参赛信息并提交《创业计划书》;同时,将《参赛作品申报表》(须由竞赛网络系统导出)电子版报送至所在学院(研究院)团委,跨学院(研究院)的参赛作品报送至作品负责人所在学院(研究院)团委。学院(研究院)组织对参赛团队进行培训和指导,并通过暨南大学“挑战杯”竞赛网络系统自行举行院级竞赛。院级竞赛同时作为校级竞赛预赛。

(三)2024122日前,学院(研究院)须审核并提交院级竞赛成绩前3名的参赛作品至学校竞赛组委会,第十三届“挑战杯”广东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获奖作品、2023年广东青年大学生“百千万工程”突击队行动重点团队的所属学院(研究院)可审核并提交院级竞赛成绩前4名的参赛作品至学校竞赛组委会;同时,将《参赛作品申报表》和本学院(研究院)参赛作品汇总表(须由院级管理员在竞赛网络系统导出)发送至邮箱otw@jnu.edu.cn(包括盖章扫描版和电子版,邮件以“学院/研究院名称+挑战杯校赛申报书和汇总表”命名)。不接受个人自行申报和寄送参赛作品。

(四)20241月下旬,举行校级竞赛复赛。学校竞赛评委会以网络评审的形式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遴选若干件优秀作品进入终审决赛。

(五)20242月,举行校级竞赛终审决赛。学校竞赛评委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

(六)20242月,在本届竞赛的优秀获奖作品中遴选代表学校参加第十四届“挑战杯”广东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作品,经学校同意后,对参赛作品进行指导并按要求报送参赛。

六、表彰奖励

校级竞赛设立金奖、银奖、铜奖,学校将对其进行表彰。院级竞赛的奖项可参照此设置。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挑战杯”竞赛对于深化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和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意义,要把本届竞赛作为重要工作来抓,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做到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措施到位,切实抓出成效。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对参赛成员和参赛作品进行严格审查把关,对于不符合参赛资格或弄虚作假,或在本届参赛作品以及曾在社交网络媒体、公开场合发布违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言论的,一律不得参赛。一经发现,竞赛组委会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责任。

(二)建章立制,把握导向。各单位要结合竞赛的新要求,进一步做好机制建设工作,要注重与“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青年大学生“百千万工程”突击队行动等项目的衔接和拓展,鼓励学生将科技创新项目转化为创业实践,以创新促进创业。同时,要为参赛作品提供支持和帮助,努力推动参赛作品的成果转化。

(三)大力宣传,广泛动员。各单位要注重做好竞赛宣传工作,广泛借助各类媒体手段,在学生中和校园里营造关注、理解、支持学生创新创业的浓厚氛围,同时提升竞赛的社会影响力与品牌传播力,为学生创新创业创造良好的环境和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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