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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优秀志愿服务团体、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03 04:24:30
内容来源:admin


暨南大学团委关于开展2017年优秀志愿服务团体、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基层团组织、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及直属服务队:
    为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不断通过优秀典型的示范作用,引导和激励青年学生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树立乐于助人、用于担当的意识,推动我校志愿服务事业实现新发展,营造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助力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我校将开展2017年优秀志愿服务团体、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次评选表彰范围为2017年表现突出的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二、奖项设立
    本届评选表彰设立以下奖项:暨南大学优秀志愿者、暨南大学志愿服务优秀指导老师、暨南大学优秀志愿服务队、暨南大学志愿服务先进单位。
    三、评选条件
(一)“暨南大学优秀志愿者”参评条件:2017年参与志愿服务时长累计50小时以上(以i志愿系统数据为准),已办理志愿者证;在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优秀,成效显著,受到服务对象和团队成员的广泛认可;思想品德优秀;成绩排名达到班级前三分之二。原则上,申报人数不得超过所在服务队成员总数的五分之一。
(二)“暨南大学志愿服务优秀指导老师”的参评条件:担任服务队指导老师一年以上,积极促进志愿服务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对服务队理念、特色及各项事务统筹有序、认真负责,并亲身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每年三次以上。原则上,每个学院不得超过2人。
(三)“暨南大学优秀志愿服务队”的参评条件:服务队成立一年以上,成员不少于10人,年人均参与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30小时(以i志愿系统数据为准);具有良好的志愿服务理念、鲜明的志愿服务特色,相对稳定的志愿服务对象,组织机构完善;“志愿时”系统管理规范,具有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和社会影响力。原则上,申报团队数不得超过所在学院服务队数量的三分之一。
(四)“暨南大学志愿服务先进单位”的参评条件:对志愿服务工作高度重视的学院分会和单位,志愿服务活动组织规范、宣传到位,学生志愿服务热情高涨,志愿服务项目品牌化、专业化发展运行良好,并取得了一定志愿服务成效。
    四、申报方式
   (一)申报优秀志愿者及优秀指导老师,需填写暨南大学优秀志愿者申请表(附件一)或暨南大学志愿服务优秀指导老师申请表(附件二),并附1000字以内的事迹简介。
   (二)申报优秀志愿服务队及志愿服务先进单位,需填写暨南大学优秀志愿服务队申请表(附件三)或暨南大学志愿服务先进单位申请表(附件四),并附2000字以内服务队、单位工作总结。
    以上材料需经所在单位团委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以学院为单位于1月5日前报送至校团委(汇总表请排序),电子版汇总后发送至邮箱jdqx7076@163.com;纸质材料交至行政楼304室。
    五、评选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志愿服务评优是我校志愿服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我校志愿服务整体发展有积极的促进意义。各基层团委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通过优秀志愿服务个人、团体评选,促进我校志愿服务事业更快发展。
(二)精心组织,确保公平。各学院分会、服务队要按照通知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精心组织落实申报及推荐工作,按要求提交各种总结材料,切实做到材料详实、典型先进、报送及时,要认真对待评选工作中的每一个细节,力争评出风格、评出干劲。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在学校评优秀、树榜样的基础上,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志愿者经验分享会、新媒体传播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树立优秀志愿服务个人、团队榜样,营造浓郁的校园志愿文化氛围,为我校高水平大学建设贡献力量。
 

 
 附件:1.暨南大学优秀志愿者申请表
       2.暨南大学志愿服务优秀指导老师申请表
       3.暨南大学优秀志愿服务队申请表
       4.暨南大学志愿服务先进单位申请表
       5.学院申优汇总表

 
 
 
                              暨南大学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