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暨南大学首期学生科技创新训练营的通知(预发)
发布时间:2017-05-22 03: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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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和《暨南大学高水平大学建设改革28条》,深化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着力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全面推进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学校决定举办暨南大学首期学生科技创新训练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组织单位 成立暨南大学学生科技创新训练营工作小组,校团委、教务处、创业学院、科学技术研究处、社会科学研究处、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学生处、研究生院、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等部门作为成员单位,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团委。二、培养周期 2017年5月至2018年5月三、培养方式 学生科技创新训练营将通过理论学习、实践实习、项目研究、导师领航等四大模块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着力提升学员的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 (一)理论学习 有针对性地为学员开设《思维科学》、《创新思维拓展与实践》、《创新与创意》、《科技与创新》等主要课程。 (二)实践实习 充分利用寒暑期“三下乡”、广东省“展翅计划”、校团委与团南沙区委共建的学生实习基地和“百企千人”实习计划等平台,组织学员开展形式多样的实践实习活动。 (三)项目研究 要求每一位学员牵头申报“攀登计划”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学校“挑战杯”等竞赛以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等项目,有计划地开展项目研究,并积极参加“挑战杯”等竞赛活动。 (四)导师领航 邀请学校青年高层次人才担任训练营的导师,并为每一位学员配备导师,开展“一对一”指导和帮助。四、培养对象 学生科技创新训练营的培养对象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鉴于培养周期和方式等因素,以二年级本科生、一年级研究生为主;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品行端正; (三)学业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较高,在学术科技创新等方面表现突出且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四)“攀登计划”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学校“挑战杯”等竞赛以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等立项项目的团队负责人给予优先考虑。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把握导向。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举办学生科技创新训练营对于深化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和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意义,积极为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支持;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学员的选拔推荐工作,根据培养对象需具备的条件择优选拔推荐1至2名学员,于5月25日前将《暨南大学首期学生科技创新训练营学员推荐表》(请见附件)交至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团委,学校行政楼304室),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jnutzb1@126.com。工作小组将对各学院推荐的学员进行审核,遴选确定学员名单。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青年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对学生科技创新训练营进行持续宣传,扩大这项工作在广大师生中的影响,努力营造浓郁的学术氛围和良好的育人环境。特此通知 附件:暨南大学首期学生科技创新训练营学员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