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部处,直属单位,各校区、学院、研究院: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暨南大学重要讲话精神,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营造浓郁的学术氛围和良好的育人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暨南大学“挑战杯”竞赛等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创业竞赛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学校决定举办暨南大学第十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
2023年3月
二、组织机构
(一)设立学校竞赛组委会,负责竞赛的组织领导工作。学校竞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学校团委,负责竞赛的日常事务。
(二)设立学校竞赛评委会,由学校竞赛组委会聘请的专家组成,负责参赛作品的评审工作。
(三)各学院(研究院)要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本学院(研究院)竞赛有关工作。
三、参赛对象
凡在学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均可申报参赛作品。
(一)获得学校立项资助的“挑战杯”项目,如从未参加过“挑战杯”竞赛,必须参加本届竞赛;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参赛,应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学院(研究院)和指导老师签署意见后报送学校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二)鼓励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参赛。
(三)接受未获学校“挑战杯”立项的项目参赛。
四、作品要求
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科技发明制作三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科生。
(一)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分为机械与控制、信息技术、数理、生命科学、能源化工5个组别。
(二)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分为发展成就、文明文化、美丽中国、民生福祉、中国之治5个组别。
(三)科技发明制作:分为机械与控制、信息技术、数理、生命科学、能源化工5个组别。其中,科技发明制作(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科技发明制作(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参赛作品应结合以上类别及自身实际,合理选择类别。
同时,为进一步提高港澳台侨学生和外国留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水平,为港澳台侨学生和外国留学生学习创造更好的条件,鼓励港澳台侨学生和外国留学生积极参加“挑战杯”竞赛,学校决定在本届竞赛中设立港澳台侨学生和外国留学生专项赛。专项赛要求作品负责人为学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港澳台侨学生和外国留学生,团队成员中的港澳台侨学生和外国留学生人数占团队总人数的50%及以上。其他要求同上。
五、竞赛方式及步骤
按照全省、全国“挑战杯”竞赛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确定本届竞赛的方式和步骤如下:
(一)竞赛分学院(研究院)和学校两级进行。
(二)2023年3月7日前,各学院(研究院)组织参赛团队按照要求在暨南大学“挑战杯”竞赛网上平台(http://jnu.tiaozhanbei.net)申报参赛,对参赛作品进行指导,并通过暨南大学“挑战杯”竞赛网上平台自行举行院级竞赛。
(三)2023年3月8日前,各学院(研究院)须审核在院级竞赛中排名前60%的参赛作品,并将其报送至学校竞赛组委会;同时,将《参赛作品申报表》(该表由网上系统导出生成)和本单位参赛作品汇总表(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学校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将电子版发送至工作邮箱otw@jnu.edu.cn。不接受个人自行申报和寄送参赛作品。
(四)2023年3月上旬,举行校级竞赛复赛。学校竞赛评委会以网络评审的形式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遴选出若干优秀作品进入终审决赛。
(五)2023年3月中旬,举行校级竞赛终审决赛暨优秀作品大展示。学校竞赛评委会以答辩的形式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
(六)2023年3月下旬,在本届竞赛的优秀获奖作品中遴选代表学校参加全省“挑战杯”竞赛的作品,经学校同意后,对参赛作品进行指导并按要求报送参赛。
六、竞赛表彰
校级竞赛设立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学校将对其进行表彰。院级竞赛的奖项可参照此设置。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握导向。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挑战杯”竞赛对于深化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和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意义,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做到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措施到位,切实抓出成效。各单位要加大审查力度,对参赛成员资格和参赛作品内容进行审查把关。
(二)大力宣传,广泛动员,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青年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持续宣传,开展“我和‘挑战杯’的故事”主题征文、摄影等系列活动,挖掘和选树创新创业典型,积极向广大师生宣讲“挑战杯”竞赛,在校园中营造浓郁的氛围,使竞赛深入人心,扩大竞赛在师生中的影响。
暨南大学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