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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暨南大学第四十三届学生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人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05 03:46:55
内容来源:校团委

各学院(研究院)团委、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巩固学生会深化改革成果,支持和引导学生会、学生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更好服务广大同学现开展暨南大学第四十三届学生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学代会常委会”)委员候选人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的条件

(一)具有暨南大学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三)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严实、乐于奉献;

(四)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具有较强的担当意识、组织协调能力和团结合作精神,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五)学有余力、学业优良,无课业不及格、学术不端等情况,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近一学期最近一学年或在校期间);

(六)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各项规章制度和学生代表大会章程,无违法违纪情况;

(七)推荐人选如为内地学生,应当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二、工作程序

暨南大学第四十三届学生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各学院(研究院)从正式学生代表中推荐产生,经学院(研究院)党组织同意后,将候选人人选的相关材料报送至学校团委。学校团委根据有关工作程序确定学代会常委会候选人名单。第四十三届学代会常委会委员由第四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严格把关,对候选人人选进行全面了解和考察,严肃认真开展推荐工作,从学生中推选1-2名学生代表参加选拔。

请各单位于67日(周五)12:00前将《暨南大学学生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人选推荐表》、推荐人选的个人成绩单交至石牌校区行政楼328室或番禺校区W2-215室,并将电子版材料(命名为“学代会常委会委员候选人+学院(研究院)+姓名”)发送至工作邮箱。

 

联系人: 聂老师, 联系电话:020-85220475

工作邮箱: xdh@stu.jnu.edu.cn


附件:暨南大学学生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人选推荐表.docx


 

                                      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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