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团委: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巩固学生会深化改革成果,支持和引导学生会更好服务广大同学,现开展暨南大学第四十三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条件
(一)具有暨南大学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三)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严实、乐于奉献;
(四)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具有较强的担当意识、组织协调能力和团结合作精神,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五)学有余力、学业优良,无课业不及格、学术不端等情况,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最近一学期或最近一学年或在校期间);
(六)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各项规章制度和学生会章程,无违法违纪情况;
(七)推荐人选如为内地学生,应当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二、工作程序
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由学院(研究院)团委推荐,经学院(研究院)党组织同意,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第四十三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由第四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严格把关,对候选人人选进行全面了解和考察,严肃认真开展推荐工作。
请各单位于5月17日(周五)17:00前将《暨南大学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简历》交至石牌校区行政楼328室或番禺校区W2-216室,并将电子版材料(命名为“学生会候选人简历+学院(研究院)+姓名”发送至工作邮箱(otw002@jnu.edu.cn)。
暨南大学团委
2024年5月11日